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

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 監委肯定 【17:35】2011年1月9日‧星期日

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 監委肯定 【17:35】

〔中央社〕監察委員程仁宏今天說,肯定內政部敲定未來預售屋屋簷、雨遮「登記但不計價」的作法,這符合公平正義,同時維護消費權益,他將持續觀察內政部有無落實、依法執行。

內政部今天說,經廣泛徵詢意見,並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後,上週拍板定案,未來預售屋屋簷、雨遮「登記但不計價」,並將納入5月1日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。

監委程仁宏、劉玉山在民國98年間調查發現,現行房屋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,給予建商「灌虛坪」機會,內政部卻怠惰修法,放任民眾權益受損,當時通過糾正內政部。

程仁宏說,「我們等很久」,對於內政部確定採取屋簷、雨遮「登記但不計價」的作法,要給予肯定,因為這符合公平正義,也符合當初糾正意旨,如此一來,不但可維護消費者權益,也可避免建商虛坪灌水,更期盼內政部能依法執行。    

程仁宏說,不反對屋簷、雨遮納入登記,畢竟有物就有權、有權就能登記,重點在於,以往登記就要計價,未來如果屋簷、雨遮不計價,相關規範也應跟著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