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

風壓


風壓直接計算=http://web4.fssh.khc.edu.tw/course/ear/wind.htm

風速與蒲福風級之經驗關係式為:
V= 0.836 * (B1.5)
B為蒲福風級數  V為風速(單位:公尺/秒)

風壓計算公式=P=0.125(V²)
P表 風壓,Kg/m²做單位  V表風速m/s

在大氣壓力及溫度 20 度C 狀況下,空氣密度ρ a = 1.20 kg/m3
台灣地區颱風的最大風速可達 40 m/s,若風壓係數 Cp = 1.0,
則在每平方公尺的面積上約有 100 kgf 的外力。
一般的門窗、玻璃及招牌可能會被吹壞,簡陋的木造房屋就可能會被吹倒。

引用氣象局颱風強度分類
(風速為 10 分鐘平均)
輕度颱風=風速62~117(km/h)=蒲福風級8~11
中度颱風=風速118~183(km/h)=蒲福風級12~15
強度颱風=風速184以上(km/h)=蒲福風級16以上

美國聯合颱風警報中心(西北太平洋區)(風速為 1 分鐘平均)
超級颱風(Super Typhoon>240km/h)

以強烈颱風最低門檻的風速184km/h(約51m/s)來推算
產生的風壓相當於P=0.125(V²)=0.125*(51*51)=325.125kg/m2
若以超級強烈颱風風速250km/h(約70m/s)來推算
產生的風壓相當於P=0.125(V²)=0.125*(70*70)=612.5kg/m2

一般台北市區樓高5層樓(樓高15~16米)的公寓窗子面臨的風壓將達到

q = 60 h . . . . . . . . . . (2) h 16 之場合
q = 60 √16=60*4=240
P = q × C × A
C=0.8
A=離海岸8km以上為1
P=240*0.8*1=192 kg/m2
若樓高在八層樓(約25M高)則風壓約提高到285kg/m2左右

設計風壓力之計算方法:

(一)風壓力之求出方法:

 樓高過31m以上之建築物之表面所受壓力P

乃有速度壓q及風力係數C及地區係數A相乘而得

P = q × C × A . . . . . . . . . . (1)

(二)速度壓q之求出方法:

速度壓q下式求出

q = 60 h . . . . . . . . . . (2) h 16 之場合

q = 1204 h . . . . . . . . . . (3) h 16 之場合

 上式中h為建築物之高度

(三)風力係數C之求出方法:

 風力係數C乃隨建築物之細長比(建築物之寬度÷高度h)及受風表面不同而變化

 如表-1及表-2

 表-1細長比(正)

細長比

牆面受到正風壓之風力係數

0.1 / h 0.2

1.0

0.2 / h 0.4

0.9

0.4 / h

0.8

本表中 = 寬度(m)h = 高度(m)

 

表-2細長比(負)

細長比

產生負風壓之建築物部

0.1 / h 0.2

建築物之14/15高度以上部分及從側端水平方向可建寬度1/6以內部分

0.2 / h 0.4

建築物之9/10高度以上部分及從側端水平方向可建寬度1/8以內部分

0.4 / h

建築物之5/6高度以上部分及從側端水平方向可建寬度1/10以內部分

本表中 = 寬度(m)h = 高度(m),風力係數C = 1.5

(四)地區係數A之規定:

 依照日輕之規定,東京及台北之地區係數A=0.8,但靠海岸8km以內之地區,則A = 1


假設在台北市平地部分建造樓高75m55m牆大廈,則:

 q = 120 475 = 353kg/m2 / h = 0.73,由表-1,可知C = 0.8 地區係數A = 0.8

 故風壓力P = 353 × 0.8 × 0.8 = 226 kg/m2


二.玻璃強度:

(一)玻璃強度之求出方法:

 依照日輕之規定,對於超過31m高之建築,其玻璃強度之計算公式如下:

 P = 30 × K ( t + t2 / 4)

A

P = 玻璃面容許風壓力kg/m2

K = 強度常數(表-3)

A = 玻璃面積
t = 玻璃厚度

表-3K

玻璃種類

K

普通平板玻璃

1.0

磨光玻璃

0.8

強化玻璃

3.0

鐵絲網玻璃

0.7

平行線玻璃

0.7

膠合玻璃

1.6

雙層玻璃

1.5

(三)例題:

 試求出寬0.8m,高1.8m,厚6mm之玻璃(普通平板)之容許風壓力。

P = 30 × 1.0 ( 6 + 62 / 4) = 310 kg/m2

0.8 × 1.8

31m高度以下之建築物,其玻璃強度,可依下列公式計算之。

普通平板玻璃 P = 80 ( t + t2 / 4)

FA

磨光玻璃 P = 60 ( t + t2 / 4)

FA

F = 安全率(表-4)

表- F

安全率

1.0

2.0

2.3

2.5

破損確率

0.5

0.01

0.003

0.001

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

「麥芽膏」治咳嗽小秘方

網路搜尋轉貼內容20110410

咳嗽吃法分為:一、熱咳(無痰) 二、冷咳(有痰)

一、熱咳

1. 備一個水梨去皮,切去上蓋再挖去梨心,然後用麥芽膏填補,將上蓋蓋上。用電鍋煮,外鍋用一杯水即可,可連梨肉 一起食用。

2.白蘿蔔去皮挫絲,然後用麥芽膏覆蓋上去,約等二個小時後將會出汁,喝其湯汁即可。

二、冷咳

1.用少許麥芽膏沾貝母粉(中藥店買)吃。

2.用少許麥芽膏沾鹽巴配熱開水飲用,或直接買鹹麥芽膏加入熱開水一起喝。

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

不只是道德層次 不合理噪音=不法侵害
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11/03/24 10:05 記者呂開瑞/桃園縣報導

妨害別人安寧屬於生活和公共道德的一環,但如果製造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噪音,可能挨告、賠償,應自我約束、節制。

桃園地院民事庭法官張益銘指出,居住安寧屬人格權的一種,如果吵到多數住戶,例如經常在社區酒後吵鬧或深夜製造噪音,妨害到大家的安寧權,可由管委會出面要求改善,如果屢勸不聽,甚至可依社區公約提出強制搬遷訴訟。

至於樓上樓下住戶間的噪音,非屬妨害公眾安寧的行為,多半會透過協調、請管委會出面勸導,只要樓上住戶改善,很少會撕破臉打官司。

依照最高法院判例,確認住戶間享有安寧權,如果發出超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的噪音(尤其是深夜到凌晨時段),就屬不法侵害,如情節重大,造成對方長期緊張焦慮或出現躁鬱症情況而就醫,被干擾的住戶就能依法求償。

擾人安寧!半夜跑跳吵 判賠樓下13萬
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11/03/24 10:05 記者呂開瑞/桃園縣報導

桃園縣王姓男子住豪宅卻不得安寧,因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常在深夜吵鬧、踱步,他和妻子「被吵到快瘋掉」,時間長達三年,夫妻長期失眠,向法院訴請賠償,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,判賠十三萬元,是罕見維護安寧權的判決。

「我們只要安寧,不是為錢」,王姓男子住的豪宅以管理嚴格著稱,非訪客連大門都進不去,兩家住戶昨天都不願受訪。王在審理中向法官表示只要安寧,去年下半年已改善許多,沒原先那麼吵了。

陳家在審理中表示,去年已把椅子腳加裝防噪音墊,拖鞋改用軟海綿底,家具也固定無法搬動,並要兒子節制行為,展現改善誠意。

桃園地院調查,經營工廠的王姓男子三年前搬進桃園市「中悅知音花園廣場」,沒想到住進豪宅後就不得安寧。

王姓男子指出,陳家兒子經常在晚上九點到凌晨一點的時段吵鬧、踱步、搬東西,讓他們飽受噪音之苦,雖多次向陳家反映或請社區管理員規勸,但一直未改善,他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。

王姓男子說,管委會每次協調時,對方總答應會約束兒子,但事後未見改善,他和妻子得靠藥物助眠,一年前開始就醫,忍了三年終於「凍未條」才提告,要求賠償五十萬元精神損害,並還給他們安寧。

陳家指出,兒子還在念大學,白天上學,晚上溫書,看電視、打電腦,沒有深夜吵鬧、踱步、搬桌椅,是樓下鄰居對噪音太敏感造成的。

不過,陳家兒子在審理中承認常跑步、跳躍、搬桌椅等,還向王家說對不起;管理員也作證曾應要求深夜到王家聽噪音,樓上腳步聲和甩門聲非常大,持續十多分鐘。法官因此認定樓上住戶確有製造噪音,造成樓下住戶不得安寧,衡量雙方經濟情況,判決樓上賠樓下十三萬元。


半夜拖椅噪音擾鄰 判賠13萬!罕見

TVBS 更新日期:2011/03/24 12:23 林志偉

花大錢買豪宅,卻不得安寧!桃園縣一名王姓男子,因為樓上住戶就讀大學的兒子,經常在深夜踱步、搬東西,讓他跟太太被吵到快瘋掉,長期失眠,忍了3年之後終於受不了,向法院提告;開庭時,找來社區管理員作證,證明樓上鄰居在半夜的確噪音不斷,現在桃園地院罕見做出判決,這戶半夜時常出現怪聲音的陳姓一家,必須賠償給樓下鄰居13萬元。

電影對白:「我的天啊,真不敢相信。」

一大早,就推出超大除草機,擾人清夢,電影主角簡直氣炸了,誇張效果,表現出對惡鄰居的無奈;不過現實生活裡,還真的有人碰上會製造噪音的鄰居,而且還是在桃園的豪宅社區裡。

新建豪宅外觀氣派,搭配金黃色調,布置客廳和餐廳,大面窗讓陽光灑進來,感受奢華氣息,經營工廠的王姓男子,3年前,就是搬進這個社區,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。

他說,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,幾乎每天晚上9點到凌晨1點,都會踱步、跳躍和搬東西,製造大量的噪音,讓他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,長期下來,甚至必須靠吃藥才能入眠,多次向陳家反映,卻無法改善,只好一狀告上法院。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徐培元:「那我們法院審理的結果,認為主要是被告常常在深夜發出聲響,被告這點也不否認。」

遭到指控的陳家說,兒子還在唸大學,白天上課,晚上看電視、打電腦,去年也已經把家裡的椅子腳,加裝防噪音墊,還改穿軟底拖鞋,固定家具,並強調會多約束兒子行為,展現改善誠意。

不過由於陳家兒子坦承,的確製造聲響,加上管理員出面作證,因此法官認定,陳家確實造成樓下戶噪音困擾,做出罕見的維護安寧權判決,須賠償13萬元。